为贯彻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气象事业发展的需要,在中国气象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气象标准化管理、研究和技术组织机构逐步建立健全。
2004年,中国气象局在政策法规司设置了行业管理与标准化处(2009年4月更名为标准化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及中国气象局各直属单位设立了专门的标准化管理岗位。同年11月,中国气象局批准成立了全国气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07年10月在中国气象局培训中心成立了标准化研究室(2011年9月更名为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标准化与科技评估室)。2008年4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标准委)批准成立了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5)、全国气象基本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6)、全国卫星气象与空间天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7)三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中SAC/TC 347下设三个分技术委员会;2010年9月和12月,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07)、全国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继成立;2012年国家标准委批准成立全国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8)、全国农业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9)、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40)、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气成分观测预报预警服务分技术委员会(SAC/TC 540/SC 1)、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风能太阳能气候资源分技术委员会(SAC/TC 540/SC 2)、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象影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345/SC 1)等六个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近年来,河北等1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也根据当地气象标准化工作的实际需要,相继成立了地方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这些气象标准化组织机构的组建,对进一步加快我国气象标准化工作步伐,提高气象标准化工作质量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