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泉州组织召开了地方标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导则》审定会,该标准是在“农村两个体系”建设的实践中,通过征求和吸取各方面的意见,加以凝练、总结形成的。主要针对我省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现状,分别就体系建设中的组织机构与职责、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监测站网与预报业务机制、预警信息与灾情的双向传递、长效预防机制、防灾工程建设、保障机制等七个方面进行规定。所制定的标准和规定遵循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体现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防御机制,对于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轻气象灾害对农村经济的影响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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