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由山东省局大探中心承担的气象行业标准《气象计量实验室建设技术要求 二等标准实验室》在北京通过了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审查。
据了解,此项标准是由山东省气象局大探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在《省级计量检定实验室建设指南》的基础上,起草了气象行业标准《省级气象计量检定标校实验室技术设计要求》初稿,提出立项申请,并被列入中国气象局《2012年度气象标准制修订计划》。自2012年2月项目启动以来,得到了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政策法规司和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指导,经过深入研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预审修改后最终确定了本主要内容。
该标准本着针对性、科学性、统一性、广泛性、实用性和开放性编制原则,对气象计量二等标准实验室的建设在使用面积、建筑设计的一般规定、室内装修和控制影响实验室环境因素等方面提供了参照指标。
审查会上来自中国气象局、空军装备研究院、中山大学等单位共15名气象计量专家认真听取了标准起草小组的编制说明,并对该标准文本的条文进行逐条审查和质疑,经过充分地论证,一致认为:该标准规定了气象计量二等标准实验室选址和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室内环境、安全和防护、建筑设施及电气设计等技术要求。其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填补了国内气象行业气象计量二等标准实验室建设标准的空白,对气象计量二等标准实验室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主管单位: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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