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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委会及两个分委会委员换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国家标准委  访问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国标委办[2009]3号)的相关要求,第一届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0)及其大气成分观测预报预警服务分技术委员(SAC/TC540/SC1)、风能太阳能气候资源分技术委员会(SAC/TC540/SC2)工作届满,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和分技术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0)主要负责气候与气候变化资料采集处理、诊断预测、影响评估以及气候监测指标、气候可行性论证、气候资源评价及开发利用等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大气成分观测预报预警服务分技术委员(SAC/TC540/SC1)主要负责大气成分观测、预报、预警与服务等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风能太阳能气候资源分技术委员会(SAC/TC540/SC2)主要负责风能太阳能气候资源领域的国家标准制修工作。
现征集本领域研究人员、技术人员、标准编制人员、标准使用人员、教育与科研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团体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担任委员职务。
    二、 委员条件
    1.从事工作领域为气候监测、诊断预测、影响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领域;大气成分观测、预报、预警与服务领域;风能太阳能气候资源领域。
    2.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现仍从事与本领域有关工作的人员;熟悉本领域的业务和标准化业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应用技术的人员。
    3.熟悉和热心本领域标准化工作,愿意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认真积极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4.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中文和英文)。
    5.经由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2.委员登记表由推荐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请于2017年9月25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制材料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提交同底照片1张,邮寄至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委员会秘书处邮箱。
    4.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组对委员候选人资料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第二届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0)和大气成分观测预报预警服务分技术委员(SAC/TC540/SC1)、风能太阳能气候资源分技术委员会(SAC/TC540/SC2)委员名单,并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联系方式
    1. 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0)
    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邮 编:100081
    电子信箱:yafang@cma.gov.cn
    联系人:宋亚芳
    电 话:010-58993469
    2.大气成分观测预报预警服务分技术委员(SAC/TC540/SC1)
    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邮 编:100081
    电子信箱:nancy19922008@163.com
    联系人:吕珊珊
    电 话:010-58994250
    3.风能太阳能气候资源分技术委员会(SAC/TC540/SC2)
    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邮 编:100081
    电子信箱:wxyz1209@163.com
    联系人:王香云
    电 话:010-58995882
2017年8月21日

 

  •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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